颱風應變須知

颱風前的應變

1.颱風來襲前,可利用「166」,「167」氣象錄音電話或隨時收聽(看)颱風消息,了解最新颱
 風動向,做好各項防颱準備。
2.如果您正在郊外登山露營應儘早返家,並向學校、家人電話連繫行程及路線,遇緊急狀況
 請電119或緊急求援電話112;預定登山、露營但尚未出發者,則應取消行程。
3.如住所地勢低窪,有淹水之虞,應及早遷移至較高處所。
4.如果您居住在山坡地或土石易崩落之處應儘快離開該區域。(如果沒有其他親屬住處可居
 住,可以至緊急開設之收容所居住)
5.沿海地區居民應注意潮汐, 防止海水倒灌。
6.應準備蠟燭、手電筒、電池及手機電池以備停電之需及求援之用
7.檢查門窗是否牢靠,關閉非必要門窗,必要時應加釘木板
8.房屋外、庭院內,各種懸掛物件應即取下 (廣告招牌應釘牢),避免被風吹落,變成傷人利
 器。
9.庭園樹木均應加支架保護。並修剪樹枝,以防折損傷人或壓壞建築物 、車輛。
10.清理水溝渠道,保持暢通以免堵塞造成積水。
11.可多備三、四日之食物、蔬果或乾糧以備不時之需。
12.儲水備用,以防斷電停水。
13.怕雨水浸濕而可移動的物件,應該移到適當場所存放。
14.請勿至河邊工搶收作物或工作,以避免被洪水圍困;亦不可至海岸、溪流觀浪、戲水、撿
 拾石頭、捕魚、釣魚。
15.如果居住在鄉間,除前述一般注意事項外,尚應檢查牛欄、豬舍、雞舍。以免造成損失,
 或將所蓄養之動物移往較安全地方。
颱風時的應變
1.如住宅堅固又不受海嘯、 洪水影響,應留在家中。
2.若停電時,使用燭火應遠離可燃物,小心造成火災
3.千萬別到海堤觀浪、戲水、撿拾石頭、釣魚,以免發生意外。
4.如果您居住在山坡地或土石易崩落之處應儘快離開該區域。(如果沒有其他親屬住處可居住
 ,可以至緊急開設之收容所居住)
5.當颱風眼經過時,天氣會暫時轉好,風停雨息,千萬不可離開住所,可能數十分鐘後,暴
 風雨會再度襲擊。
6.颱風期間若不得已在外駕車應減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7.檢查門窗是否牢靠,關閉非必
 要門窗,必要時應加釘木板。
颱風後的應變
1.颱風剛過應避免外出,因大雨過後,部分水溝、坑洞被水淹蓋潛伏危險性。
2.收聽氣象報告或收音機確定颱風已離開後始可外出,外出時也應該要隨時注意是否有物品
 掉落。
3.發現淹水或交通受阻地段請用電話或就近通知派出所或消防單位。
4.若有災害損失,請通知警察派出所或消防單位,作為災害檢討之統計,並作防災之改進參
 考。
5.災害過後打電話向親友報平安應長話短說,避免佔線。

<資料來源取自內政部防災資訊網.http://www.nfa.gov.tw/Nfa_K/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