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件注意事項:日、夜間部同學請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進修部請於截止日前一天辦理完畢)   ※校內獎學金開放登錄時間為開學後一個月內,相關要點請點閱   ※本表獎學金資訊會隨時更新,請同學隨時點閱※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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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5/2/27
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https://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五專(前三年)
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 70 分以 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
書,且於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 月 31 日間取得。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
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 TQC 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輸入類:
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
上才可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
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錄取人數
成績
1. 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2. 申請TQC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80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一)於線上詳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需有百分制分數)。
2. 在學證明書正本。
(二)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報名。
(三)獎學金申請資料寄至本基金會各區推廣中心(申請者自行寄出,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相關網址:詳細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活動官網:https://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截止日:2025/2/27
2 . 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1.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
2.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
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清寒且符合申請規定者。
錄取人數
一、大專組(含五專4-5年級):23名,每名新臺幣5千元。
二、高中組(含五專1-3年級):20名,每名新臺幣3千元。
成績
1.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曠課及記過紀錄。
3.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1.申請書(如附檔)。
2.前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百分制分數)。
3.獎懲及缺勤紀錄證明。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5.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
取者,本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截止日:2025/2/28
3 . 財團法人夢想之家教育基金會-「摩根投信深耕專案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https://www.dreams.org.tw/bursary
❤中低收清寒五專(前三年)🌙進修部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一)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年齡18-22歲者。
(二) 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不含五專前三年)日間部、進修學士班,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大一至大四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有大學日間部畢業證書且有正職經驗之碩士生)。
(三) 就讀資訊科技、金融相關科系或商管、管理學院者(若主修為其他科系,但有雙主修、輔系上述科系,仍符合資格)。申請科系資格參考,如有疑問請來電詢問。電話 : 02-23893568 (西門館)
傳真 : 02-2389-0093
Line官方:@037snpmy
電子郵件 : bursary@dreams.org.tw
錄取人數
計有「公私立學費」、「設備」、「生活資助與培訓類」,共計新台幣500萬元整,幫助科技、金融相關科系或商管學院中有理想、積極之150-160位面臨困境的大專學生。
成績
未定。
申請辦法
一、請瀏覽該基金會網頁:
https://www.dreams.org.tw/bursary
二、洽詢方式:
電話 : 02-23893568 (西門館)
傳真 : 02-2389-0093
Line官方:@037snpmy
電子郵件 : bursary@dreams.org.tw
截止日:2025/3/5
4 .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http://www.elite-well.org.tw/
申請資格
※凡35歲以下具本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1. 家戶年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2.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3. 凡條件相當者,以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錄取人數
平安獎學金: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生)共85名,每名1萬元。
成績
平安獎學金:〔大專組〕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寄件申請】
※申請期限:自114/02/12至114/03/05止。
(一)申請書(附件1-1~1-3含自傳、師長推薦內容)、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銀行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附件3)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2)。
(二)成績證明(前一學期)正本(需有百分制分數)。
(三)獎懲證明。
(四)前一年度全戶所得證明(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至國稅局申請。
(五)其他須檢附文件請參閱申請辦法。相關辦法及申請表下載網站:http://www.elite-well.org.tw/
截止日:2025/3/5
5 . 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https://forms.gle/CRXixyT8iNRCKHYE6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申誡)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錄取人數
一、研究所:每學期40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每學期355名,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三、非本市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至三年級、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每學期30名,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成績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申誡)以上懲處者。
申請辦法
【請將下列資料正本送至生輔組L102辦公室王世勇先生申請】
1、申請書,請填寫下方Google表單,填完按送出後會回傳申請表的PDF檔至登錄信箱內,請下載列印後繳交。(https://forms.gle/CRXixyT8iNRCKHYE6)。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需有百分制分數)。
成績單上(1)學生姓名(2)學期成績需以螢光筆標示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學生姓名需以螢光筆標示)。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學生姓名需以螢光筆標示)。
截止日:2025/3/5
6 .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符合下列「自強」條件之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自強」資格認定:
一、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
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三、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四、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錄取人數
一、高中(職)學生:六十名(包括五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每名5千元。
二、大專(院)校學生:六十名(含進修部學生;五專科4~5年級)。每名8千元。
研究所學生:十名。每名8千元。
成績
高中(職)、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操性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大專(院)校(不含公費生)研究所之碩士、博士班申請標準同第二款。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一)申請書一份(請下載表格電腦打字)。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資格證明: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乙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乙份。
截止日:2025/3/5
7 . 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凡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錄取人數
一、高中(職)各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六十名,每名新臺幣
五千元。但五年制專科前三年比照高中(職)學校標準發給。
三、研究所以上十名,每名新臺幣
六千元。
成績
(一)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無記過以上紀錄。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但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在此限。)
(四)研究所及大專入學新生,得以用前一教育階段別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且獎學金額度係依前一學期教育階段別之獎學金額度為審核標準。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一、申請書(請下載附檔表格,內容用電腦打字,勿手寫)。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應詳述現況)。
四、在學證明書。
五、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需有百分制分數)。
截止日:2025/3/5
8 . 臺東縣政府「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之清寒學生。
錄取人數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研究所以上十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成績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專四年級及其他學制新生於下學期始得申請(研究所新生在就學事實不間斷條件下,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亦可申請,唯申請組別屬大專組)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櫃台申請】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請下載附檔表格,請用電腦打字,勿用手寫)。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均含詳細記事)。
(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前項操行成績如無量化分數,請附無受記過以上懲處成績單。
截止日:2025/3/5
9 .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二、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錄取人數
(一)高中職組50名(含五專1-3年級):,每名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二)大專組30名(含五專4-5年級):,每名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成績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
前項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原始分數;前項各款之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申請辦法
【請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1.申請書一份(請下載附檔)內容用電腦打字,勿手寫)。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需有百分制分數)。
3.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有鄉(鎮、市)公所出具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導師證明(表格請下載附檔)。
53前項文件檢齊後由申請人所屬學校彙辦初審再轉送本府審核,應繳各項文件應依規定格式逐項填寫,遺漏或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不予受理,各項文件
概不退還。
相關網站:https://www.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84393
截止日:2025/3/5
10 . 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錄取人數
1.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四十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2.各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三
年級)學生,每學期以每一百人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二百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一千元。
成績
1.高中職學生(含五專1~3年級)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
格科目者。
二、 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4~5年級)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櫃台申請】
一、申請書(如附檔,內容用電腦打字,勿手寫)。
二、前學期成績單(需有百分制分數)。
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四、清寒證明(可接受導師或村里長開具之證明)。
截止日:2025/3/5
11 . 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https://forms.gle/1BGqRuFnYtfV3M3d7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凡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且須符合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之清寒優秀學生。
錄取人數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共120名,每名獎學金5,000元。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共80名,每名獎學金3,000元。
三、申請人數超過發給名額時,依下列順序發給;同一順序者,以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高者優先;成績相同時,同時錄取。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成績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申誡)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學業成績學期平均75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申誡)以上者。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L102辦公室王世勇先生申請】
請檢附下列資料正本並依序排列:
(一)申請書,請填寫下方Google表單,填完按送出後會回傳申請表的PDF檔至登錄信箱內,請下載列印後繳交。(https://forms.gle/1BGqRuFnYtfV3M3d7)。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需有百分制分數)。
(三)獎懲及出勤紀錄一份。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五)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六)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一份(須含完整記事)。
截止日:2025/3/5
12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53.htm
❤中低收清寒五專(前三年)🌙進修部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錄取人數
人數依基金會審核辦理。
一般助學金額:
一、高中(職)組:
1.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陸仟元至捌仟元整。
二、大專組:
1.含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
2.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至壹萬元整。
長期助學金額:
一、高中(職)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伍仟元整,持續助學。
二、大學(專)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捌仟元整,持續助學。
成績
無規定
申請辦法
【學生請自行申請並email:wang0712@stust.edu.tw通知生輔組承辦人】

申請辦法請參考網頁: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53.htm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申請表格請連結網址下載: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54.htm
於當學期開學完成註冊後,填寫線上表單,並檢附申請書紙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主辦單位收件,郵寄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9號 (行天宮助學金收)
截止日:2025/3/5
13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一、以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錄取人數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1-3年級)80名,每名新臺幣2千元。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55名,每名新臺幣3千元。
成績
一、高級中等學校組(含五專科學校之1-3年級):學業
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五專4-5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上述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1.申請表(內容用電腦打字,請勿手寫)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3.清寒證明文件正本(或導師證明)
4.前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百分制分數)
截止日:2025/3/5
14 . 南投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錄取人數
本要點之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 5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15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含五專4-5年級):30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含五專1-3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上述不含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
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成績
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
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申請辦法
【請檢附下列資料後,至生輔組辦理】
一、須附繳申請書(內容用電腦打字,勿手寫)。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成績單(需有百分制分數)。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印本。
五、如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
六、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截止日:2025/3/9
15 . 2025 第十一屆崇友實業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進修部
申請資格
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電機、機械、建築、土木營造科系大學部一、二年級日間部(含進修部)在學學生,受獎人應具中華民國國籍。
錄取人數
每學期提供40名,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成績
1.申請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為前百分之二十五,無不
及格科目。
2.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3. 家庭經濟弱勢,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者。
(2)家庭或個人因天災、意外發生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狀況,以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4. 無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就業等義務性質獎學金。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1)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中午12時止止。 (2) 申請表回傳:
●採無紙化作業,下載申請表電子檔(gfc.org.tw/project-news/2735),以電腦打字填妥申請表,分別存檔為Word檔與PDF檔。
●寄至崇友基金會信箱:gfc@gfc.org.tw,信件主旨註明「申請第11屆崇友實業獎學金-OOO (申請人姓名)」,
●申請表寄出後,加入基金會官方LINE ID:@fts8114u,回報學校/姓名,確認申請表收件狀況。

網站:https://www.gfc.org.tw/
必繳文件:
1. 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2. 個人自傳,請依規定項目填寫,至少800字。
3. 前一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証明單正本乙份(成績單須加註班排名百分比)。
4. 獎懲證明書(含事由)乙份。
5.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6. 戶籍內每人112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注意!非收執單/電子試
算表/納稅證明書 )。
7. 清寒家庭及特殊境遇家庭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急難變故證明等。
8. 其他加分資料:如師長推薦函、獎狀、技能檢定、外語檢定證照、志願服務紀錄等。

●申請者請詳實填寫本會所提供之申請表,所需檢附文件請以彩色清晰圖檔依序插入申請表之附件表格以供審查
●本會審查委員以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請申請人配合電訪書面資料進行審查。

申請辦法及資格請參閱附件及本會網頁
gfc.org.tw/project-news/2735。
截止日:2025/3/10
16 . 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本會培育之對象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
錄取人數
不定。
一、獎助項目及金額得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書籍購置需求、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
二、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貳拾萬元。
三、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肆拾萬元。
成績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大學部:大學歷年(每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碩士、博士生: 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證明、財稅證明等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二、申請學生送審資料經查若有不實,將取消其資格,且限制往後不得再提出申請;若已培育者,需如數繳回已培育之獎助學金。
三、請參閱網頁: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四、詢問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
截止日:2025/3/10
17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中低收清寒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一、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本辦法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之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本會助學範圍)。
三、前項大專校院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本會助學範圍。
錄取人數
不定。
(一) 大專校院:每名新台幣15,000元。
(二) 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10,000元。
成績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一)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三)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在學證明乙份。
(五)切結書。
(六)印領清冊(由學校彙總列印後,再請學生蓋章)。
※相關表件下載:
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截止日:2025/3/14
18 .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4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2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錄取人數
不定。
大學組:一學期二萬元整。
碩士組:一學期二萬元整。
成績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14 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二、申請文件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2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一份。
(七)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三、相關細項請參閱網頁:https://www.ccf.org.tw/news/678485612f92e/detail
四、可洽詢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或該基金會承辦人詢問(電話:04-22061234 分機1732)
截止日:2025/3/15
19 . 國軍退除役官兵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
申請資格
領有榮譽國民證之退除役官兵或輔導期限內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錄取人數
不定。
成績
專科/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 80 分以上、研究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90 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
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114 年 2 月 1 日起至 3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請自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下載申請表(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一律以掛號寄輔導會就學就業處(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申請。
三、相關問題,請參閱本會全球資訊網/主要服務/就學服務(https://www.vac.gov.tw/np-1918-1.html),或上班時間電洽 02-2757-1662 陳先生。
截止日:2025/3/15
20 .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暨教職員在學子女獎學金
五專(前三年)
申請資格
於國內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含高職及五專1-3年級)就讀之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暨教職員子女
錄取人數
高中(含五專1-3年級),每年以70名為原則
成績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80分、高中(含五專1-3年級)在75分以上者;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無不良評語者。
2. 有特殊事蹟及表現者。
申請辦法
一、凡符合申請規定之學生,應於每年3月依照下列手續逕向本會申請之。
(一) 填送申請書一份由申請學生及家長(本系系友)簽章。
(二) 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含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正本一份。
(三) 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 檢附300字至500字之簡明自傳一篇,限提交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不接受家長代筆)
(五) 申請書請於每年3月15日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辦法請參閱網址:https://alumni.ee.nsysu.edu.tw/p/404-1213-93729.php
三、連絡人:郭秋霞。電話:07-5252000#4106
截止日:2025/3/17
21 .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14年助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一、凡戶籍地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花蓮縣、台東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之日間部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二、受理對象,25歲(含)以下就讀:
(一)大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二)高中、職: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三、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者、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證明。(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及教育局處鑑定)
錄取人數
一、大專(含五專4-5年級、日四技)錄取1,200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二、高中、職(含五專1-3年級)錄取1,1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成績
學期成績(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專、高中職65分以上,國中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註: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申請辦法
【由學生自行提出申請】
一、紙本申請:填寫及備妥下列資料,以迴紋針固定於紙張左上角。
1.申請表。
2.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1份(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百分制分數的換算成GPA,請提供GPA表)
3.學生證需蓋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4.114年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影印本1份。(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教育局處鑑定證明)
5.114年助學金資料表填寫,學生本人身分證(或國中生無身分證者請附健保卡,健保卡請附戶籍謄本)、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印本1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學生本人如無存摺,請提供學生關係人身分證及存摺影本,以俾利匯款事宜)。(請身分證、健保卡及金融存摺影本請確實剪貼)(請貼於證件黏貼表)
二、線上申請:請連結網址:http://www.kuantu.org.tw/GDT_C_04_02.html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14年助學金申請資料登錄-個人申請專用」
※相關文件請至本宮索取,或本宮官網下載或本宮官網助學金線上登錄※本宮官網(http://www.kuantu.org.tw/)
三、申請日期:114年2月10日起至3月17日止,以電子發送日(3月17日5:00截止)或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送件方式:可親送本宮(收件時間:09:00~17:00),或線上登錄或掛號郵寄:112台北市北投區知行路360號,信封註明:關渡宮助學金小組(同一戶没有名額限制,可一併申請)
五、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承辦人李小姐詢問(電話:02-2858-1281轉122)
截止日:2025/3/20
22 .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中低收清寒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 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錄取人數
每學期五十名為原則,得視基金會財務狀況酌增名額,每名發給新台幣貳萬元整。
成績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七十 五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申誡)以上懲處記錄者。
申請辦法
一、申請日期:114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二、申請文件:下列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
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1、 本會申請表正本乙份。
2、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3、 清寒證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4、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5、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於同一頁)
三、請用掛號郵寄該會(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188 號十樓),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經審核獲發獎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本會
網頁公告,並由本會個別通知獲獎人(未獲獎者不另函通知),請獲獎人出具領取支票之領據後,由本會逕寄支票予獲獎人。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及「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相關事項及表格下載,請參考網頁https://www.delicacy.com.tw/zh-tw/Investor/%E5%BE%97%E5%8A%9B%E6%95%99%E8%82%B2%E5%9F%BA%E9%87%91%E6%9C%83/%E7%8D%8E%E5%8A%A9%E5%AD%B8%E9%87%91
五、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2-8787-3798轉305 蕭子柔小姐)
截止日:2025/3/20
23 . 雲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1.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2.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錄取人數
一、高級中學(含五專1-3年級):學生125名,每名2,000元。
二、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
成績
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申請辦法
【本案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yunlin.gov.tw/】
(一)免上傳申請書紙本,請優先用MyData申辦,可由系統直接確認有無中/低收入戶資格(經確認有資格者,則免上傳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二)相關說明及表格下載,請參閱網頁: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_Content.aspx?n=112238&s=301247
截止日:2025/3/20
24 . 宜蘭縣114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二)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三)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錄取人數
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
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成績
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第 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 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1)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開放網路申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114年3月1日至3月20日下午五點止。
網路連結方式:
1.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 側)。 2.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2) 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3) 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4) 請將下列附件(1) (2) (3)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 JPG 檔或 PDF 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 email 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或戶籍謄(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存摺影本(不得以提款卡替代),如無法提供本人帳號,須檢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若非同戶籍須另提供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
截止日:2025/3/21
25 . 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申請資格
一、新住民、新住民子女申請資格認定,請參考下列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451/7457/7493/7505/382679/cp_news
二、優秀獎學金
1. 大專院校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非公費生,113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2. 碩、博生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前一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二、清寒助學金
1. 大專院校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非公費生,前一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2. 碩博生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前一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三、其他相關新住民獎助(勵)學金方案,請參考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451/7457/7493/7505/382679/cp_news
錄取人數
請參考辦法內規定,以學校全校在學之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子女人數計算,每滿 30 人得推薦 1 名。
成績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1. 大專院校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非公費生,前一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2. 碩、博生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前一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二、清寒助學金
1. 大專院校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非公費生,前一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2. 碩博生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前一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申請辦法
【請直接至生輔組L102辦公室找王世勇教官上網登錄列印,再給導師簽名後繳回生輔組】
依不同申請類別有不同的繳交文件,煩請參考附件。
※優秀學生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請於2月21日起至校內截止日需至https://sp.immigration.gov.tw 登錄資料(系統於114年2月21日至114年3月21日開放登錄)
【請直接至生輔組L102辦公室找王世勇教官上網登錄列印,再給導師簽名後繳回生輔組】

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
1. 上述申請表(需系統產出,紙本自行填寫僅作為確認資料用)
2. 戶籍謄本1年內,需有完整記事欄,如尚未設籍,須檢附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 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獎懲證明(L棟、W棟機台申請)
4.申請「清寒助學金」者須加附地方政府核定之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5.個人郵局或任何銀行之帳戶封面(該案由移民署匯款,預計6月公告結果,7、8月才會領到錢)

其他相關新住民獎助(勵)學金方案,請參考網址: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451/7457/7493/7505/382679/cp_news
截止日:2025/3/24
26 . 桃園市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1、設籍桃園市達四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
2、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 91 年 1 月 1 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 114 年3 月 24 日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或勞工於 114 年 3 月 24 日已就業,惟於 112 年 10 月 11 日至 114 年 3 月 23 日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仍得申請。
3、申請人及配偶 112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4、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於 114 年 3 月 24 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
5、申請人及配偶未領有其他各地方政府就學費用補助。
錄取人數
不定。
成績
無須查驗成績。
申請辦法
一、受理申請期間: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之補助申請時間為 114 年 1 月 20 日至 3 月 24 日(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 紙本申請:檢附申請書及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3 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三、 線上申請:檢附申請書及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至「桃園網路 e 指通/勞工服務/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四、檢具文件:
1、 桃園市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申請書含切結書。
2、 領據。
3、 申請日起近 4 個月內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應載詳細記事。申請人、配偶及子女如不同戶籍者,應併同檢附。
4、 足資證明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之繳付學費事實證明文件影本(擇一檢附):可以「學費繳款收據」、「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信用卡繳交學費證明單」或「學校補發之學費繳費證明文件」等。相關單據皆提供影本即可(繳費單須已完成繳費並加蓋銀行戳章)單據上之子女姓
名、就讀學校名稱及級別、繳費項目及繳費金額應清晰可辨識。
5、 最近一次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失業給付認定函影本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已領失業給付證明影本。
6、 申請人及配偶 112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影本各 1 份。
7、 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8、 其他(無則免附):
(1)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准予補助之證明文件(如審核結果通知單)。
(2)申請人、配偶及其子女如未向勞動部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而係於同一期間領取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應檢附相關資料。若已辦理補助金額或扣減金額之退回,應併同檢附證明資料。
五、申請書可向本市各就業服務中心(台)或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勞動局網站下載(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https://lhrb.tycg.gov.tw/ > 業務資訊 > 勞資關係服務 > 勞工權益基金 >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六、其他事項請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03)3322101 轉分機 6802、6803。
截止日:2025/3/28
27 . 感恩聖仁基金會助學金
❤中低收清寒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1.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2.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前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或 80 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且目前仍在學中。
3.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項條件皆須具備)
錄取人數
不定。
大學生每位新台幣10,000元、碩士生每位新台幣15,000元。
成績
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或 80 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寄件申請】
請連結網頁下載申請表格:
網址:https://www.gesr.org.tw/information_details.php?arg=%2F%2Fva9NE%2FtochVMJd

檢附資料(郵寄前請確認依序排列整齊,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列入評選)
1.助學金申請表(共 2 頁,請見附件一)
2.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請見附件二)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不具此社會福利身分,而是以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來申請助學金者,請另外檢附第8項相關資料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蓋有註冊章)。
6.前學期成績單正本(需有百分制分數),成績單無操行成績者,請另檢附操行成績證明。
7.在校期間獎懲紀錄證明(需有學校核章)
8.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者申請者請另外檢附:【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免附此項資料】
(1)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醫療、疾病相關: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
提醒:申請資料請正確提供,如有備註需正本但卻提供影本,視同缺件,僅資料齊全者會列入評選;請儘早寄送申請資料,若有缺件才有時間完成補件,如逾申請截止日期,則不再受理申請及補件。

郵寄地址:710401臺南市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301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蔡小姐
聯絡窗口:06-2536789轉6616蔡小姐
Email:findchiau@mail.pec.com.tw
截止日:2025/3/31
28 . 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委辦) –限五專前三年申請
❤中低收清寒五專(前三年)
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滿六個月以上,年齡未滿二十歲,且具正式學籍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
二、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三、成績符合下列規定。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依申請人之學年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擇優錄取。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並依學年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擇優錄取。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申請人學年平均成績六十分以上,依競賽、證照成績表現,擇優錄取順序如下: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成績獲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
2、全國性:
(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
錄取人數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每名(組)新臺幣五萬元。
2、全國性:
(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新臺幣三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新臺幣二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一萬元。
成績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依申請人之學年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擇優錄取。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並依學年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擇優錄取。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申請人學年平均成績六十分以上,依競賽、證照成績表現,擇優錄取順序如下: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成績獲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
2、全國性:
(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一)申請書一份(請從附檔解壓縮下載)。
(二)前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以前一學期成績申請)成績證明書一份(應有未受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
(三)當年度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略)一份。
(四) 其他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附當年度有效期限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證明文件。
2、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者應附特殊表現成績證明(競賽辦法、獎狀、證照影本)。
(五)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暨同意書((請從附檔解壓縮下載)。
截止日:2025/3/31
29 . 114年儒鴻教育獎助學金(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者,博士生與在職專班學生除外。標準修業年限依該系所公告為主,轉系者依轉系後年級為主;延畢生不可申請。
英文能力測驗達標準(以考試日期為 112/04/01 以後為有效)。
四、優先審核通過之資格與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並提供相關證明者,本基金會得審酌優先通過:
1.特殊境遇家庭(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2.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因其他緊急事故致使家庭生活及經濟陷於困境,經政府相關社福單位、社福機構等推薦證明者。
3.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4.申請人直系尊親屬為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職員工。

五、申請文件(第 7、8、9 項非必要)
1.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
2.在學證明掃描檔。
3.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掃描檔。
4.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業成績證明與操行成績正本掃描檔。學業成績證明同時記載操性成績者,不需另外檢附。
5.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書正本掃描檔,考試日期以 112/04/01 後為有效。
6.學校系所提供未領取學校獎學金證明正本掃描檔。
7.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主管機關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之正式函文掃描檔。
8.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以政府立案成立之社福機構,以及政府社福單位之相關人員提出之推薦證明信件優先採用。信件需含推薦人之姓名、職稱、聯絡方式、親筆簽名及社福單位大小章。
9.(中)低收入戶證明:須提出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發給之正式且在有效期間內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掃描檔,不包含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
錄取人數
獎助名額預計為80名,每名10萬元。
名額分配原則:總名額的70%提供全國學生申請,餘30%提供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員工子女優先申請。
成績
一、英文檢定申請標準
1.全民英檢 GEPT 中高級複試(含)以上
2.多益測驗 TOEIC 750分(含)以上
3.托福測驗 TOEFL iBT 90分(含)以上 ITP 600分(含)以上
4.雅思 IELTS 6.5級分(含)以上
二、近兩學期學校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學業成績證明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年級學生:近一學期各科平均成績為八十分以上;二年級以上學生:近兩學期各科平均成績皆為八十分以上。
近一學期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以內。
四、申請人自 113 學年度開始 (113/08/01) 至申請當日未曾領取其他民間團體、學校、基金會、非政府機關等獎助學金者。
申請辦法
一、採線上申請,預計開放申請期間為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詳細申請資訊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eclat.com.tw/foundation)查詢。
二、由申請人親自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申請文件。請備妥所需上傳檔案及確認輸入資料的內容正確性。申請資料填寫不完整、不實、未依規定提供正本掃描檔,或上傳資料模糊不清者,本基金會不受理申請,亦不通知申請人補正。
截止日:2025/3/31
30 . 愛盲基金會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二、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三、且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當年度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
錄取人數
30名視障生為原則,每名補助5000元
成績
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
申請辦法
一、檢附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二、相關申請表格請至該會網頁下載https://www.tfb.org.tw/web/about/news_in.jsp?no=NP1736903871965
三、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林思妤
電話(02)23616663 轉 8915
電子郵件:0590@tfb.org.tw
截止日:2025/3/31
31 . 財團法人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錄取人數
名額不定,每名每學期最高5,000元。
成績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申請期間:114年3月1日~3月31日。並請備妥下列資料:
1.申請書
2.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書正本。
5.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性成績證明正本
6.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
(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7.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8.相關網址:http://www.cy-arch.com.tw/ch.aspx?paper_id=130
截止日:2025/3/31
32 .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3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費用補助
🌎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
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申請人須於 113 年 10 月 1 日至 114 年 3 月 31 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且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並符合失業 1 天以上未滿 6 個月〔失業起始日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
3.申請人及配偶 112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補助、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予補助)。
5.申請人子女就讀「私立大專」註冊繳費單已扣減學雜費減免 1.75 萬元者,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 1.75 萬元款項退回學校,始能請領本局補助,如未退回,將因重複請領而被取消補助資格。
錄取人數
不定。
1.公立高中職 (含五專前 3 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5,000 元。
2.私立高中職 (含五專前 3 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12,000 元。
3.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 2 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13,600 元。
4.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 2 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35,800 元。
成績
未規定。
申請辦法
【請自行申請】
一、郵寄申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備文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東北區5 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字樣。
二、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https://bit.ly/32OyLlW 提出申請。
(若申請人失業日為 114 年 3 月 25 至 3 月 31 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受理申請期間,先行寄送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 114 年 4 月 8 日前完成補件。)
三、應備文件
1.申請書(含切結書)正本 1 份。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 1 份。
3.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或最近 1 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請洽各就業服務站)影本 1 份。
4.子女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已繳費之就學繳款單(須含學校繳款單及繳款證明)影本各 1 份。
5.申請人及配偶「112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 1 份 (請洽各稅捐單位申請列印,並先行核對申請人及配偶所得總額是否低於新臺幣 148 萬元)。
6.戶口名簿影本 1 份。(配偶及子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因與配偶離婚有子女監護權者,戶口名簿影本應載詳細記事;若申請人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居留證影本)
四、相關網頁查詢及表格下載: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A935A294AE539706&sms=233B2F9EBC054F09&s=0C257C5385274D09
截止日:2025/4/8
33 .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4年嘉新獎學金」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2-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錄取人數
一、大學校院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 2 萬元。
二、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 1 萬元。
以上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本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成績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申請辦法
【請至網站線上申請(不收紙本)】
一、申請時間:114年3月4日至4月8日,請點入下列網址詳閱說明並線上申請:https://www.chf.ngo/%E5%98%89%E6%96%B0%E7%8D%8E%E5%AD%B8%E9%87%91/
二、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
三、上傳檢附文件:
(1)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2)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4)自述(請於線上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5)師長推薦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師長將推薦信須採掃瞄上傳方式,勿以紙本寄本會。
(6)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7)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18歲以上直接於線上勾選同意,可免附。
(8)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18歲以上直接於線上勾選同意,可免附。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之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足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人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
截止日:2025/4/20
34 .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一)就讀於各大專院校或獨立學院電子、電機相關學系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每學期)兩萬元(含兩萬元)。
(二) 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 (若為單親家庭,僅計算申請人及監護人年度所得,若為共同扶養,則父母親所得均須計入),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三)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未達 70 分但班級排名前 50%者)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乙等或 B)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錄取人數
本助學金名額,以每學期三十名為原則。凡提出申請者由本會組成助學金審查委員審查之,經審查合格之申請者由本會頒發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參萬元整。若有特殊情況,申請者家庭亟需幫助者,經本會審核確定後得提高助學金金額。經審核獲發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本會網頁公告,並由本會個別通知獲獎人(未獲獎者不另函通知)。
成績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未達 70 分但班級排名前 50%者)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乙等或 B)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以下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 申請表。
(二)蓋有校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三) 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單(註明班級排名)正本。
(四)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五) 全戶無房產證明 (或附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六) 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七) 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
(八) 父母或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九) 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上述所附文件證明,若經查證有虛偽造假之情事者,除日後不得再申請本會助學金外,並將全數追回已領助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本會得就實際狀況,針對申請個案進行家訪及面談。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經審核獲發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本會網頁公告,並由本會個別通知獲獎人。未獲獎者不退件亦不另函通知。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經
審核獲發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本會網頁公告,並由本會個別通知獲獎
人。未獲獎者不退件亦不另函通知。
申請下學期助學金者應於四月二十日前將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寄達本會。
申請表格及所附文件請郵寄至: (111022)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 137 號 5 樓,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審查委員會收。
若對本助學金申請有任何問題,可 Email 至 info@slceas.org.tw 洽詢。

相關申請說明及表格下載,請參考網頁:http://www.slceas.org.tw/index.php/scholarship/scholarship01
截止日:2025/4/30
35 . 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二、家境清寒成績優良之大學(學院)四年制一年級在校學生均得申請(二年級以上不符資格),經本基金會董事會審查獲選者每名每月獎助新台幣貳仟元,如成績繼續優良者則獎助該受獎學生至大學(學院)畢業為止(享受公費生及研究生不受獎勵對象)。
三、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 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四、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五、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錄取人數
人數不定,每月新台幣2,000元整。
成績
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 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每年3月1 日起至4月30日止,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本辦法之獎學金。
(1)填妥本會規定格式之獎學金申請書。
(2)就讀學校系主任之推薦書。
(3)說明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書。
(4)本辦法第二條規定之學業、操行、體育成績證明書或殘障證明影本。
(5)家境清寒證明書。
二、相關辦法請連結網址:
http://www.tydk.com.tw/about.php?id=6
三、申請本次獎學金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30 日止,有關本基金會獎學金之發放辦法及申請表,請向本基金會(台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一段347 號)索取或到本公司網站處(www.tydk.com.tw)下載。
截止日:2025/11/15
36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脫貧自立計畫-獎助學金暨專長培力補助方案」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臺南市年滿16歲至未滿25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之在學青年。(不含進修部、產學合作、建教合作及在職專班)。
錄取人數
不定。
成績
一、申請「獎助學金」: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甲等)以上、無一科目不及格、無不良紀錄者。
二、申請「在校成績優異獎勵金」:申請當學年度已符合本方案獎助學金之標準,學期成績總平均明顯進步或維持90分以上。
申請辦法
一、檢具申請所需文件線上申辦,待線上申辦初審通過後,10日內將正本文件交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複審及配合本局社工訪視(逾期視同複審不符)。
二、應備證件: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弱勢家庭轉介單(必)
2.當年學期成績單(必)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必)
4.服務學習時數證明正本(必)
5.課程講座學習時數證明正本(必)
三、請參考網頁說明、及線上辦理網址https://onestop.tainan.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1509
四、連絡方式:
1.承辦人員:林小姐(永華市政中心)
2.聯絡電話:(06)2991111#7872(永華市政中心)
3.傳真電話:(06)2995759(永華市政中心)
截止日:2025/12/31
37 .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包含外語類、商業與管理類、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錄取人數
不定。(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該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定之)
成績
高中職二年級至三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術科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校排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高中職一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前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辦法及申請表如附檔,請自行參閱。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基金會承辦人許小姐 02-27638800轉1245
截止日:2033/12/31
38 . 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傳德急難救助專案實施要點」
https://www.bliss.foundation/OnePage.aspx?mid=18&id=31
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個案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之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包括醫療扶助、緊急生活扶助等。)
(一) 醫療扶助: 個案遭逢意外事件或罹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或醫療設施設備者。
(二) 緊急生活扶助: 個案遭逢天災、意外、家庭變故、罹患重大疾病、死亡,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三) 長期扶貧: 個案屬於長期扶貧,一年以上案情為弱勢家庭者、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錄取人數
(一)申請方式:為使補助經費有效的運用,本基金會救助對象經由醫院、社政單位、機構等轉介,填寫「急難救助轉介表」,向本會提出申請,經訪視 評估案家實際狀況,符合扶助資格者填具「個案開案表」並擬定處遇計畫。
(二) 經費補助:各項補經費由本基金會視個案狀況核撥,以提供個案短期性經濟協助為原則,一經核准,得補助 1 萬元至 3 萬元不等,經 FB ,YT 及本基金會官網等網路披露後,若案家情況特殊者,依其實際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三)各類急難救助申請通過與否、金額多寡等事項,由本會全權審核並視個案狀況核撥。
(四)補助期間派員進行訪視評估,視改善情況調整補助金額與期間。
(五)補助受款者以案主為對象,由家眷或機構代收者須提出代收原因證明。
成績
申請辦法
(一) 檢附文件(可附影本):
急難救助轉介表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醫療診斷證明書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政府補助核定公文(ex.急難救助、弱勢兒少、特境家庭)、身障證明影本、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或低收/中低收戶證明(低收證明與財稅證明二擇一)。
個案居家環境及個案受傷等照片橫式,3~5 張。
肖像權同意書(做為個案募款影片使用)。
(二) 本會社工評估時會視文件中訊息提供完整度進行電訪或實地家訪、院訪,倘若無法配合訪視者恐無法核予補助。
(三) 若近期已接受或當月同步申請其他社福單位補助,本會可依申請者實際生活情形,及已接受之資源情形,評估調整補助額度或是暫緩補助。
(四) 本會以轉帳方式撥付補助款項,故通過補助後需提供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時請註明是否有帳戶凍結、強制扣款情形。
(五) 轉介表需經個案或其家屬簽名確認,若因故無法簽名時,請轉介人員於轉介單表中備註原因。

https://www.bliss.foundation/OnePage.aspx?mid=18&id=31
截止日:2033/12/31
39 .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2.htm
❤中低收清寒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2.不含公費生、研究所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
3.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錄取人數
未規定。
成績
未規定。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生輔組申請】
1.申請書。
2.全戶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6.相關網址:https://www.ht.org.tw/religion12.htm
截止日:2034/12/31
40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
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協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為宗旨,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
錄取人數
成績
申請辦法
旨揭個案轉介訪視表需由轉介單位承辦人線上填寫(網址:https://reurl.cc/b9394o),填寫後電話聯繫確認,該會不受理紙本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