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件注意事項:日、夜間部同學請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進修部請於截止日前一天辦理完畢)   ※校內獎學金開放登錄時間為開學後一個月內,相關要點請點閱   ※本表獎學金資訊會隨時更新,請同學隨時點閱※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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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6/2/26
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https://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五專(前三年)
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 70 分以 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
書,且於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 月 31 日間取得。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
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 TQC 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輸入類:
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
上才可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
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錄取人數
成績
1. 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2. 申請TQC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80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申請期程:115年1月2日至2月26日。
(一)於線上詳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需有百分制分數)。
2. 在學證明書正本。
(二)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報名。
(三)獎學金申請資料寄至本基金會各區推廣中心(申請者自行寄出,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相關網址:詳細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活動官網:https://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截止日:2026/2/28
2 . 115年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限學生戶籍所在地為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等七區,及家境清寒、成績優良者提出申請。】
(一)清寒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五專五年級生(不包含研究所)。
2、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112年7月1日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7月1日前已設戶籍於上述七區內者。
3、113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三)冠名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7月1日前已設戶籍於上述七區者。
3、113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錄取人數
3名,每名2萬元。
成績
申請辦法
【繳交一式2份資料至L101辦公室申請】
1、應繳附文件:
(1)在學證明文件(研究所、進修推廣部除外)。
(2)前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及操行證明單乙份(需有體育成績)。
(3)當月全戶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勿附戶口名簿)。
(4)低收入戶或貧戶證明或里長之家境清寒證明乙份。
(5)該年度未領其他獎學金之證明書。
(6)自傳及未來理想,限用電腦打字(800字以內)。
(7)文章一篇--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限用電腦打字(2千字以上)。
2、請填寫二份,於民國115年2月28日前一份寄交三重東區扶輪社,一份由推薦單位存查。
3、本申請書不夠時,請自行影印。或以e-mail:3490scerc@gmail.com,主旨:索取獎學金申請書電子檔。
截止日:2026/3/1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1.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同114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資格)。
2.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114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超過40萬~90萬以下。
3.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紀錄) 。
4.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5.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6.須經過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7.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錄取人數
每名獎助學金2萬元,計20名。
成績
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紀錄) 。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送件申請】
一、備妥以下資料,寄到以下地址:
33853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 90 之 66 號 九如禪林基金會收
(一) 申請表 。
(二) 學校證明文件正本。
(三) 最近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13 學年,可用歷年成績單代替)。
(四) 最近一學期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第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
(五) 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六)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
(七) 上年度家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八) 自傳(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等) 。
(九) 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十) 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榮譽證明(此項為加分項目) 。
二、相關表格請至網頁下載:

https://ennead-tw.org/2025/12/31/%e7%ac%ac%e4%ba%94%e5%b1%86114%e5%b9%b4%e5%ba%a6-%e5%84%aa%e7%a7%80%e5%ad%b8%e7%94%9f%e7%8d%8e%e5%8a%a9%e5%ad%b8%e9%87%91%e7%94%b3%e8%ab%8b/
三、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3-2551994 莊翔竣先生)或Email:konig0125@king.com.tw
截止日:2026/3/2
4 . 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跨縣市求學清寒學子助學方案」
https://yoyocharity.ebc.net.tw/allowance/apply/personal
申請資格
1. 申請者為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在校生(包含五專生、但不含研究所)
2. 跨縣市就學(住家與學校不同縣市)
3.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且各科均需及格,無小過(含)以上違規紀錄,亦無違法紀錄。
4. 類別(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⓪低收入戶證明。
⓪中低收入戶證明。
⓪本人持有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⓪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⓪清寒證明者需另加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
2. 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含)以下
錄取人數
200名(基金會有調整名額之權利)
3,000元/月(自115年3月~115年12月止),總金額30,000元/名
成績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且各科均需及格,無小過(含)以上違規紀錄,亦無違法紀錄。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1. 線上填寫報名連結(Gmail帳號登錄),再依第4點所列寄出紙本申請資料,線上報名時間:115年1月15日~115年3月2日。
2. 紙本收件截止日:115年3月2日(以郵戳為憑)
3. 線上報名完後下載列印申請書、檢核表、領據
4. 申請資料請依下列規定備妥繳交(請以A4紙張),資料順序:
(1) 檢核表(請自行勾選並確認送審資料)
(2) 填寫好之申請書正本(含親筆簽名)
(3) 全戶戶口謄本(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6個月內戶謄含紀事)
(4)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放置於同一頁)
(5) 存摺封面影本(非本人帳戶另附切結書及帳戶人之身份證影本)
(6) 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 身份類別證明文件(擇1檢附):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重大疾病、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清寒證明(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檢附證明文件須經由戶政事務所、鄉鎮區公所、縣市政府核定。
(8)年度財力證明(請向國稅局申請):全戶年收入所得50萬元(含)以下(全戶係指父、母、家人及申請人)
全戶113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全戶113年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9) 租賃契約書(合租者非代表人需加附佐證證明,無法提供租約可提供繳費證明或可證明之文件)
(10) 打工證明(工作證明、薪資單、店家出具證明並蓋章、或存摺入帳明細等能證明之文件)
(11)生活照片(A4一頁)
(12)領據(請申請人填寫並簽名)
5.上傳申請文件(請合併一個檔案上傳)
6.郵寄紙本文件(115年3月2日前)
https://yoyocharity.ebc.net.tw/allowance/apply/personal
截止日:2026/3/6
5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一、以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有申請政府機關同質性獎學金者,不得重覆申請。
錄取人數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1-3年級)80名,每名新臺幣2千元。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55名,每名新臺幣3千元。
成績
一、高級中等學校組(含五專科學校之1-3年級):學業
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五專4-5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上述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L101辦公室申請】
1.申請表(請至L101辦公室索取)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3.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文件正本(或導師證明)
4.前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百分制分數)
截止日:2026/3/10
6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115年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請詳見網址(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1.學業優異組: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2.特殊才能組: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民中學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錄取人數
成績
一、學業優異組:
(一)大學部:
   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
   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特殊才能組:
(一)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表現優異,且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二)於教育部公布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刊載之體育競賽種類中,個人競賽項目成績表現優異,近三年曾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培訓隊,或曾參與國際性具規模之比賽以及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網址(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學業優異組:
(1)大學部: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2)碩士、博士生:碩士生需檢附大學(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
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論文概要。
2. 特殊才能組:
除歷年成績單外,並需檢附參與比賽得獎證明及最具代表性之作品或演出、表現(靜態部分提供照片、圖稿或幻燈片等;動態部分提供個人演出、作品、比賽或專長活動項目之動態紀錄影片)。
(七)足以證明家境困難之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證明、財稅證明等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截止日:2026/3/10
7 .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平安獎學金』
http://www.elite-well.org.tw/
申請資格
※凡38歲以下具本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二、凡條件相當者,以弱勢、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錄取人數
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生)85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一萬二仟元。
成績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寄件申請】【表格可至基金會網頁下載或至L101辦公室索取】
※申請期限:自115/02/23至115/03/10止。
(一) 申請書(附件1-1~1-3 含自傳、師長推薦內容)、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銀行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附件3)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2)。
(二)成績證明【前一學期】正本(高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國三成績、大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高三成績)
(三)獎懲證明。
(四)前一年度全戶所得證明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請至國稅局申請。 。
(五) 其他須檢附文件請參閱申請表中 ( 附件1-1 下方繳驗資料欄 )。
http://www.elite-well.org.tw/
截止日:2026/3/13
8 . 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https://forms.gle/1BGqRuFnYtfV3M3d7
❤中低收清寒🌎設籍限制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且須符合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之清寒優秀學生。
二、有申請政府機關同質性獎學金者,不得重覆申請。
錄取人數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共120名,每名獎學金5,000元。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共80名,每名獎學金3,000元。
三、申請人數超過發給名額時,依下列順序發給;同一順序者,以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高者優先;成績相同時,同時錄取。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成績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申誡)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學業成績學期平均75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申誡)以上者。
申請辦法
【請將資料送至L101辦公室申請】
請檢附下列資料正本並依序排列:
(一)申請書,請填寫下方Google表單,填完按送出後會回傳申請表的PDF檔至登錄信箱內,請下載列印後繳交。(https://forms.gle/1BGqRuFnYtfV3M3d7)。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需有百分制分數)。
(三)獎懲及出勤紀錄一份。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五)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六)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一份(須含完整記事)。
截止日:2026/3/13
9 .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4 學年度第2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5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錄取人數
人數不定。
高中職、五專組:一學期1萬元整。
大學組:一學期2萬元整。
碩士組:一學期2萬元整。
成績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送件申請】
一、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13 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二、申請文件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請由該會網頁下載列印填寫);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3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一份。
(七)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三、相關細項請參閱網頁:https://www.ccf.org.tw/news/6965f853e2ebb/detail
四、可洽詢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或該基金會承辦人詢問(電話:04-22061234 分機1732)
截止日:2026/3/15
10 . 國軍退除役官兵 114 學年度第 2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
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申請資格
退除役官兵(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國外研究所(學校需教育部認可),可於註冊入學後,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資料,於截止期限前以掛號寄達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收」(以郵戳為憑,倘逾期寄達將不予受理)。
申請日期:
1.國內就學學雜費補助及成績優異獎勵:每學年申請二次,第一學期為九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第二學期為二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
2.國外就學學雜費補助:應於學校實際註冊就學後二個月內為之。
錄取人數
請參閱退輔會官網公告。
成績
專科/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 80 分以上、研究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90 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
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115 年 2月 1 日起至 3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請自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下載申請表
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一律以掛號寄輔導會就學就業處(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申請。
三、相關問題,請點選網頁
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或上班時間電洽 02-2725-1662
截止日:2026/3/15
11 . 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115年「傑出工程教授獎」、「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沈怡獎學金」、「莫衡先生紀念獎學金」公告。
https://www.cie.org.tw/p/412-1000-107.php?Lang=zh-tw
申請資格
均為工程學系學生申請,餘請點選網頁連結參閱。
錄取人數
各獎學金每校限報名1名
成績
請點選網頁連結參閱。
申請辦法
【申請人填完申請表由推薦老師、系主任簽章後檢附相關資料,送L101辦公室辦理】
即日起開始受理至115年3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遇假日順延),評選辦法及申請表請逕至本學會官網之獎項評選中瀏覽下載。

https://www.cie.org.tw/p/412-1000-107.php?Lang=zh-tw
截止日:2026/3/15
12 .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系系友會115年度「系友在學子女獎學金」
https://alumni.ee.nsysu.edu.tw/p/404-1213-93729.php
五專(前三年)
申請資格
曾就讀國立中山大學電機系系友(以下簡稱本系系友)之子女,且現就讀於國內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含高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生。
錄取人數
(一)國中組:35名,每名獎學金貳仟元及獎狀。
(二)高中(含高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組:70名,每名獎學金參仟元及獎狀。
成績
(一)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組在80分以上、高中組在75分以上者;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無不良評語者。
(二)有特殊事跡及表現者。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申請表格請連結網頁下載填寫
(一)填送申請書一份由申請學生及家長(本系系友)簽章。
(二)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含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正本一份。
(三)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檢附500字以內簡明自傳一篇,限提交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115年3月15日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會址:804201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系系友會。
※本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書及自傳表請至本系友會下載(網址:
https://alumni.ee.nsysu.edu.tw/p/404-1213-93729.php
截止日:2026/3/16
13 . 南投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
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錄取人數
本要點之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 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原住民: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前項各款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成績
(一)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
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申請辦法
【請檢附下列資料後,至L101辦公室辦理】
一、申請書(請至L101辦公室索取)。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上學期成績單(需有百分制分數)。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印本。
五、如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
六、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截止日:2026/3/22
14 . 勞動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https://uwes.mol.gov.tw/login
申請資格
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第1、2項條件: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於114年12 月23日至115年3月 22日 ,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拾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 、於114年3 月23日至115年3 月 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 月23日至115年3月 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3 月23日至115年3 月 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 月23日至115年3月 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 、於115年2 月3日至115年3 月22 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 者,應於115年4 月21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二)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錄取人數
(一)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二)私立大專校浣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6,000元。
(三)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其補助標準按上述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成績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受理申請期間:115年2 月3日超至 115年 3 月 22 日止(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恐。線上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一)郵寄申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書請於115年2月3日起向各直轄市 、 縣(市)政府、 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臺) 、 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
或經由勞動部官綱/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網」.(https://uwes.mol.gov.tw/login)直接下載。
線上申請:請於115年2 月3 日至3 月22 日至勞動部官網/主題綱站項下 「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pol.gov.tw/login)提出申請。
申請人與子女符合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 、 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等),應擇一請領,如和重複領取,應繳回補助款項。
其他規定請至本部 「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查詢。
截止日:2026/3/23
15 . 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申請資格
一、新住民、新住民子女申請資格定義如下:
(一) 新住民:
1.依新住民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其對象如下:
(1)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其配偶為居住臺灣地區設
有戶籍國民。(在臺居留、永久居留之婚姻移民)
(2)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第二項或第三項,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依該法第二十五條經
許可永久居留,或從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四款第四目、第五目、第八條、第十條之專業工作,或依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取
得工作許可,並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或永久居留。(外國投資、專技人員在臺居留或永久居留者)
(3)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或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
留,且其居留事由於符合法定條件後,依法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長期居留或港澳居民居留得申請在臺定居者)
(4) 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以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在臺灣地區居留。(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歸化
取得國籍在臺居留者)
(5) 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前款規定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
第二項規定,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已在臺設籍之新住民)
(6) 第一款及及第二款經許可居留之外國人,以未兼具我國國籍者為限。
2.現在臺居住,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大專校院、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者。但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無須具備在學身分。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勵)學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除外;另領取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清寒助學金)。
(二) 新住民子女:
1.前款新住民之子女。
2.現在臺居住,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含)以上(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
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勵)學金者(低收入戶
錄取人數
請參考「申請資格」的說明。
成績
請參考「申請資格」的說明。
申請辦法
【請直接至助學組L101辦公室找王世勇先生上網登錄列印申請表,再給導師簽名後繳回助學組】
【有申請並核發教育部清寒獎學金者,不得重覆申請本項的「清寒助學金」】
依不同申請類別有不同的繳交文件,煩請參考申請表。
※請於3月23日起至校內截止日需至

https://sp.immigration.gov.tw登錄資料(系統於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3日開放登錄)
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
1. 上述申請表(需系統產出,紙本自行填寫僅作為確認資料用)
2. 戶籍謄本1年內,需有完整記事欄,如尚未設籍,須檢附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 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獎懲證明(L棟、W棟機台申請)
4.請注意:申請「清寒助學金」者須加附地方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5.須附個人金融帳戶封面影本(該案由移民署匯款,預計6月公告結果,7、8月才會領到錢)
其他相關新住民獎助(勵)學金方案,請參考上方網頁。
截止日:2026/3/31
16 . 114學年度第2學期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長照人才培育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籍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延畢生、研究生及在職進修班學生不適用):
(一)五專(三年級(含)以上)、二專、二技、四技(二年級(含)以上)、大學(二年級(含)以上)之長期照護科系日間部在學學生。
(二)五專之一至二年級、或四技及大學之一年級長期照護科系日間部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急難者(須附證明文件)。
錄取人數
獎助名額:依院內規定(未公告)。
獎助金額:每人每學期獎助新台幣 3 萬元整。
成績
前一學年成績(一年級申請者請附入學成績單):
1.學業成績: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
2.操行成績:每學期達 80 分(含)或甲等以上。
申請辦法
【請學生自行寄出申請】
一、申請期限:115 年3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料請寄「237 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399 號,恩主公醫院 人力資源室 收」
二、申請文件:
(一)長照人才培育獎助學金申請書正本(請至L101辦公室索取)。
(二)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四)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一年級申請者請附入學成績單):
1.學業成績: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
2.操行成績:每學期達 80 分(含)或甲等以上。
(五)自傳(以書面直式橫書 A4 格式,600 字以上依序撰述含家庭狀況、求學經歷、自我優缺點分析、未來生/職涯規劃及自我期許等)。
(六)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正本。
(七)申請者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八)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志工服務證明、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事故證明等)。
三、義務與責任(本獎助學金有綁契約條款,請務必熟讀)
(一)受獎助學生畢業後應配合本法人安排、分發至各院區或單位服務(均位於新北市三峽區),其敘薪、進修、訓練、升遷、保險、福利及退休等均依本法人各事業單位相關辦法及規定辦理。
(二)受獎助學生畢業後之服務年限與接受獎助年限相同(受領一學期之獎助學金須於本法人服務半年;受領二學期之獎助學金須服務一年,依此類推),履約期自適用期滿合格之次日起算且須採連續服務方式,不得分段完成,但特殊原因經本法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受獎助學生如無特殊原因辦理休學、退學、延畢(含重補修及學程實習等),或轉非長期照護科系者,應即一次退還於本法人所申領之全部獎助學金。
(四)受獎助學生畢業至本法人各單位服務後,應考取照顧服務員證照或至少需完成照顧服務員訓練經考評及格取得結業證書,如規定到職服務者仍未具備前述其一證照或證書之資格,應一次退還所申領之全部獎助學金。
(五)其他未依承諾履約、履約期未滿遭受停職處分或中途離職者,均須將已申領之全部獎助學金依合約剩餘期間按比例一次退還。
(六)若遇特殊原因申請延期償還,經本法人審核同意後,得以分期方式辦理。
(七)聯絡電話(02)2672-3
截止日:2026/3/31
17 . 115年愛盲基金會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二、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三、且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當年度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
錄取人數
30名視障生為原則,每名補助5000元
成績
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送件申請】
一、檢附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二、相關申請表格請至該會網頁下載https://www.tfb.org.tw/
三、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陳亞庭
電話(02)23616663 轉 8903
電子郵件:eyelove@tfb.org.tw
截止日:2026/3/31
18 . 115 年威帝建設倫理專案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高中或大學在學學生(含大專院校日間部、進修學士班學生。不含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獲此獎助者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國內外學校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若經查有將取消相關資格。
三、符合前述條件且積極進取、品德兼優(操行成績達 80 分【或甲等以上】、熱心服務者將優先考慮。
四、申請人必須了解本獎助學金之宗旨並且積極推動正向能量與倫理發展。
錄取人數
大學生每名 20,000 元,55 名 。
高中職生每名 10,000 元,40 名。
成績
積極進取、品德兼優(操行成績達 80 分【或甲等以上】、熱心服務者將優先考慮。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送件申請】
一、申請期間:115 年 03 月 01 日起至 03 月 31 日下午 5 點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所需申請文件(請由附檔下載列印或至L101辦公室索取)。
申請人須於申請期限內備妥下列文件,並以掛號郵寄至本協會,逾期恕不受理:
1、申請表乙份(附件一)。
2、在學證明乙份。
3、前一學年成績單乙份。
4、前一學年操行成績(獎懲紀錄)乙份。
5、推薦書至少一份(格式如附件且至少須包含一份由曾授課被推薦人的老師提供)(附件二)。
6、自身善舉心得紀錄(1000 字以上)或就所屬科系相關倫理議題之反思與探討書面文件(2000 字以上),文件必須由本人親自撰寫,嚴禁使用人工智慧生成內容。
7、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明、競賽或研究成果等)。
9、本人銀行(郵局)帳戶存摺影本
10、獎學金匯款同意書暨領款收據(附件三)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所有申請文件後,紙本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35 號 5 樓收」,並應掃描所有申請文件以電郵傳送至charity89911@gmail.com。郵寄標題與電郵主旨均需註明「威帝建設獎學金申請:學校/科系/級別/姓名」。
四、聯絡資訊:
email:charity89911@gmail.com
電話:0935570008 謝小姐
傳真:02-23515139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35 號 5 樓
截止日:2026/5/5
19 . 合作金庫銀行「115年研究獎金」
https://www.tcb-bank.com.tw/about-tcb/announcement/items/news/event/115yy
申請資格
1.大學部四年級學生。
2.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學生),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
錄取人數
未律定。
研究論文經審查通過者,將頒予獎狀及獎金。大學部每名新台幣(下同)2萬元整,碩士班每名3萬元整,博士班每名4萬元整。獲獎論文得擇優刊載或印行,不再另行支付稿酬。申請人得獎資歷並將做為合庫銀行行未來晉用人員之參考。
成績
1.上學年(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80分以上。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申請】
申請表件請由下方網頁下載:

https://www.tcb-bank.com.tw/about-tcb/announcement/items/news/event/115yy
(一)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二)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碩、博士班學生請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大學部學生請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並經推薦人附註論文審核意見。
(三)研究論文乙篇,其研究範圍為與國內經濟或金融相關之議題,例如金融防詐、人工智慧金融(AI金融)、金融科技與創新實驗、銀行法令遵循、新興金融監督、風險治理、資訊安全、網路行銷及與ESG相關之永續金融等均屬之。
1、研究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為限;如以英文撰寫,須附3,000字至5,000字中文摘要。
2、研究論文應以個人名義發表,不受理與同學或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之論文。
(四)「申請研究獎金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文件。

※相關申請文件請逕寄至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郵遞區號105),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5年研究獎金」。
截止日:2026/7/31
20 . 社團法人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補助辦法
🌎設籍限制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適用對象】
一.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以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範圍如下:
1.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設立於本市轄區高中(職)之學生。
2.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二、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25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750萬以上(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三、申請補助項目,僅限於學生個人之學雜費及生活費。
錄取人數
不定。
成績
不定。
申請辦法
【請洽L101辦公室王世勇先生辦理】
一、請檢具以下文件:
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本補助辦法之補助申請,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申請表註明。
二、補助期間以自申請日起至該學期結束止為原則,並以6個月為期間上限。
三、每一案之總補助金額以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
四、補助金之給付方式,應以該受補助學生為抬頭,開立足額按月兌現之支票,由其存入銀行金融帳戶兌領;該支票應劃線限存入金融機構,並禁止背書轉讓。申請者須配合本會簽覆支票簽收單為據。
五、若因特殊例外情況,致使以開立支票之方式補助,實務上有達成的困難,則可衡酌由該受補助之學生,於事先告知,經本會核准後,由學生本人親持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蒞本會支領現金補助;或由本會循學校師長等適當管道,另行給付補助。
截止日:2026/12/31
21 .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包含外語類、商業與管理類、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錄取人數
不定。(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該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定之)
成績
高中職二年級至三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術科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校排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高中職一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前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申請辦法
【學生自行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辦法及申請表如附檔,請自行參閱。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基金會承辦人許小姐 02-27638800轉1245
截止日:2030/12/31
22 .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常態性)
❤中低收清寒
申請資格
(一)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庭中有需求之學生。
(二) 需就讀大學,或專科四年級(含)以上相關科系,且該科系畢業後可從事護理師、藥劑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資訊處理、醫療相關儀器維修、機電相關維運保養、工程(工務)等。
(三) 護理相關科系學生於相同補助期間僅能於本計畫及長庚護理公費生計畫間,擇一申請。
錄取人數
(一) 案家經濟條件符合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每年限額60人。
(二) 除大學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無記過、警告、申誡等懲處紀錄。
(三) 申請人需先申請政府學雜費補助,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
(四) 接受補助者於畢業後應至本院指定長庚院區/仁愛醫院求職,若經錄取者,應服務年數需相對應補貼年數;若未錄取者,亦無須繳回先前補助款。
(五) 學雜費、學校宿舍費、長庚體系實習費:需先扣除政府補助費用後,由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如制服費)。
(六) 校外租屋費:3,000元/月/人,申請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
(七) 生活費:3,000元/月/人
成績
除大學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無記過、警告、申誡等懲處紀錄。
申請辦法
【學生請自行寄件申請】
(一) 開放相關科系學生申請,隨到隨審。
(二) 填寫申請書,逕寄【333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長庚醫院社會服處-許智傑先生】(申請書如附檔,若無法下載請至生輔組索取表格)。
(三)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接獲申請書後,將審查申請者資格,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詢計畫聯絡人:許智傑、電話:(03)3281200分機5175
截止日:2033/12/31
23 . 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傳德急難救助專案實施要點」
https://www.bliss.foundation/OnePage.aspx?mid=18&id=31
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個案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之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包括醫療扶助、緊急生活扶助等。)
(一) 醫療扶助: 個案遭逢意外事件或罹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或醫療設施設備者。
(二) 緊急生活扶助: 個案遭逢天災、意外、家庭變故、罹患重大疾病、死亡,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三) 長期扶貧: 個案屬於長期扶貧,一年以上案情為弱勢家庭者、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錄取人數
(一)申請方式:為使補助經費有效的運用,本基金會救助對象經由醫院、社政單位、機構等轉介,填寫「急難救助轉介表」,向本會提出申請,經訪視 評估案家實際狀況,符合扶助資格者填具「個案開案表」並擬定處遇計畫。
(二) 經費補助:各項補經費由本基金會視個案狀況核撥,以提供個案短期性經濟協助為原則,一經核准,得補助 1 萬元至 3 萬元不等,經 FB ,YT 及本基金會官網等網路披露後,若案家情況特殊者,依其實際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三)各類急難救助申請通過與否、金額多寡等事項,由本會全權審核並視個案狀況核撥。
(四)補助期間派員進行訪視評估,視改善情況調整補助金額與期間。
(五)補助受款者以案主為對象,由家眷或機構代收者須提出代收原因證明。
成績
申請辦法
(一) 檢附文件(可附影本):
急難救助轉介表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醫療診斷證明書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政府補助核定公文(ex.急難救助、弱勢兒少、特境家庭)、身障證明影本、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或低收/中低收戶證明(低收證明與財稅證明二擇一)。
個案居家環境及個案受傷等照片橫式,3~5 張。
肖像權同意書(做為個案募款影片使用)。
(二) 本會社工評估時會視文件中訊息提供完整度進行電訪或實地家訪、院訪,倘若無法配合訪視者恐無法核予補助。
(三) 若近期已接受或當月同步申請其他社福單位補助,本會可依申請者實際生活情形,及已接受之資源情形,評估調整補助額度或是暫緩補助。
(四) 本會以轉帳方式撥付補助款項,故通過補助後需提供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時請註明是否有帳戶凍結、強制扣款情形。
(五) 轉介表需經個案或其家屬簽名確認,若因故無法簽名時,請轉介人員於轉介單表中備註原因。

https://www.bliss.foundation/OnePage.aspx?mid=18&id=31
截止日:2034/12/31
24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常態性)
急難救助
申請資格
協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為宗旨,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
錄取人數
成績
申請辦法
【請有需要申請的同學至L101辦公室找王先生洽詢】
個案轉介訪視表需由轉介單位承辦人線上填寫(網址:https://reurl.cc/Vmb2en),填寫後電話聯繫確認,該會不受理申請人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