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行申請】
※受理收件日期:自113年8月12日至113年9月13日止,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申請(
https://www.nncf.org/node/4907)或選擇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郵寄地址請參閱申請書,以郵戳為憑)。
(一) 申請書。
(二) 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請參閱申請辦法第三點)
(三) 1. 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2. 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以下四個題目則一撰寫:
(1) 我最難忘的一件事
(2) 支持我克服困難的力量
(3) 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穫
(4) 基金會志工服務心得
(四) 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不需檢附。111年因應疫情致使參與基金會志工服務不易,因而申請「志工服務展延同意書」者,須檢附且展延之服務時數須於112年8月底前完成。
(五)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六)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