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行寄件申請】【表格可至基金會網頁下載或至L101辦公室索取】
※申請期限:自115/02/23至115/03/10止。
(一) 申請書(附件1-1~1-3 含自傳、師長推薦內容)、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銀行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附件3)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2)。
(二)成績證明【前一學期】正本(高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國三成績、大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高三成績)
(三)獎懲證明。
(四)前一年度全戶所得證明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請至國稅局申請。 。
(五) 其他須檢附文件請參閱申請表中 ( 附件1-1 下方繳驗資料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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