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行申請】
※申請者請以書面紙本郵寄方式申請,另外還須至
https://www.beclass.com/rid=30500b8689557fd922d6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一、本會「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正本(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三、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有校方成績證明章,大一新生請提供高
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四、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得省略記事。
五、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其他家庭特殊身份證明文件。
六、請提供由里長、學校師長、財團(或社團)法人之社工等任一出具之推薦證明函(此紙本函
文中請闡明學生家庭概況及弱勢原因,並須附上推薦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郵等完整資訊)。
七、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請以A4尺寸裁切)。
八、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證明、服刑證明、醫療診斷證明、其他重
大變故證明等)。
九、參與競賽獲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明(於慈善、社會福利等公家機
關、公益或非營利性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並具有服務時數證明、自主發起公益社會、社區服務、人道關懷等服務工作)、學習生涯參與活動、競賽、計畫之見證關係人之相關證明(本項相關證明為非必要條件,無則免附)。
十、上列申請檢送之全戶戶籍謄本中不得省略記事,申請檢送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申請檢送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十一、確認114年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應備文件皆備妥,並於10/15(三)收件截止前,將紙本申請表郵寄至本會(地址:330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收),本會以收到紙本審核資料為主。(未收到紙本文件者,不予審核)。